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李一凡) 近日,记者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地区放宽“商转公”申请人范围。
原政策要求“商转公”申请人必须是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需要符合《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相关条件。如今,政策调整为:只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含疆内、外缴存者),在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办理商业贷款,并满足《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及要求的,均可申请“商转公” 。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规定若与新政策有冲突,以新政策为准,相关旧规同步废止。此次调整将为更多缴存人减轻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