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陆雪婷 通讯员 郑海涛)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15”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消费陷阱,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预付式消费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教育等行业,部分商家以“办卡优惠”“预付赠礼”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充值,后期停业后又不予退款,有的商家甚至直接“消失”,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进行理性消费,缴纳预付款前,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同时,要注意和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明确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等细节,保留维权证据。
购买黄金珠宝需谨慎
近期,黄金、珠宝等商品消费日益升温,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举报也有所增加。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等商品时应谨慎选择消费渠道,尽量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规模较大、诚信度高的实体店购买。挑选黄金饰品时,注意是不是“一口价”黄金饰品,既要关注款式也要关注克重,避免产生消费纠纷。黄金、珠宝等商品较为贵重,且易掺杂使假,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黄金、珠宝要谨慎,切勿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
购买汽车要多留心
进入春季,汽车销售也将进入高峰期。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前,应明确需求,了解不同品牌车辆的口碑、价格等信息。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在4S店购买车辆,尽量避开一些代购式的汽车经销者。消费者在选择新能源汽车时,要多关注续航里程和充电条件,多对比不同品牌车型的配置性能、售后服务、销量评价等内容。在选择购买二手车时,要注意查看第三方出具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
“低价团”要提防
天气转暖,旅游行业迎来消费热潮,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选择低价旅行团,以防落入消费陷阱。参团旅游时,消费者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对口头约定的服务事项,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如选择线上旅游产品,应选择正规平台,并认真核对商家相关证件,理性对待以网络推广、公众号营销等形式组织的旅游活动。
证据留存好维权
消费者选择任何形式的消费,都应注意保留发票、合同、交易记录等相关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