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陆雪婷 通讯员 郑海涛) 3月11日,地区公布2023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农资质量、特种设备安全、虚假宣传等社会热点问题。
案例一
阿克苏市某塑业生产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农用地膜案
2023年2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阿克苏市某塑业生产厂生产、销售的农用地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查,此次抽样检验的350卷农用地膜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农用地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0元,并处罚款516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新疆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2023年2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疆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查,此次抽样检验的30吨复合肥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10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地区某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2023年6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地区某医院开展检查。经查,发现该院检验科全自动发光仪中使用的三种试剂盒已超过有效期,中心药房内置冷库中无机磷测定试剂盒未按标签标示要求储存。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及未按照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阿克苏市某粮油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3年3月,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阿克苏市某粮油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抽样检验。经查,此次抽样检验的32桶食用植物调和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阿克苏市某商行销售侵权假冒白酒案
2023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阿克苏市某商行进行检查。该商行所销售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等名贵白酒,经相关白酒生产企业进行鉴定,均为侵权假冒产品(假酒),共计324瓶。该商行销售侵权假冒产品(假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涉嫌刑事犯罪。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件移交阿克苏市公安局侦查处理。
案例六
新和县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2023年9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中,对新和县某加油站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进行监督抽样。经抽样检验,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共2.6吨,不符合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该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87.38元,并处罚款27403.5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阿克苏市某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3年5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阿克苏市某小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经查,发现阿克苏市某电梯维保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对电梯轿门门锁进行短接,维修结束后未及时将轿门门锁短接线复位,导致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该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温宿县某燃气公司违法收取燃气计量装置费案
2023年8月,温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温宿县某燃气公司向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计量装置费,并且加价销售燃气卡。该公司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燃气计量装置费)继续收费、燃气卡在成本价之外加价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温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阿克苏市某养生保健馆虚假宣传案
2023年3月,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阿克苏某养生保健馆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聚集90余名老年人举办关于阿胶产品的展销会,现场通过宣传讲座和播放视频的方式向消费者讲解某品牌阿胶块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内容,涉案货值163808元。该养生馆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元。
案例十
柯坪县艾某某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案
2023年3月,柯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对柯坪县某化妆品生产点艾某某住所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艾某某住所中有大量制作出的洗发露、发膜、沐浴露等化妆品半成品、少量成品和包装材料,货值金额9594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柯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