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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3日

警民同心 共撑野生动物“保护伞”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邓丽娟 刘红文 通讯员 杨萍 孔超) 2月17日,乌什县依麻木镇一群众报警称,一只体型巨大,看着像“鹰”的鸟突然掉到了自家菜园里,不能动弹。这鸟看着像保护动物,便报警求助。

依麻木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前往救助。到场鉴别后,民警确定,掉入菜园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腿部轻微受伤。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救治,待其恢复后放归自然。

“警察同志,我们在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2月18日,拜城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警后,当即赶往报警人员所在地。到场查验后发现,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尾林鸮,俗称猫头鹰。该猫头鹰翅膀擦伤,已无力飞行。随后,民警与当地林业部门专业人士取得联系,将猫头鹰送至野生动物保护站。目前,该猫头鹰状态良好,待痊愈后将放归自然。

今年以来,救助救治野生动物警情时有发生,地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全地区已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7只,经悉心照料,恢复健康状态的野生动物已陆续回归自然。

近年来,随着保护生物多样性法律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2023年以来,地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部门通过群众举报、检举揭发、自侦等手段,累计侦办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51起,成功打掉危害野生动物团伙16个,其中非法狩猎案44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人,查获野鸡、鹅喉羚、绿头鸭、野兔等野生动物190余只,收缴了制式弓弩、弹弓、粘网、猎夹等一批作案工具。

下一步,地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整治和宣传保护力度,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共同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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