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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1日

地区全力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参保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王瑾) 2月19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地区全力抓好新建、续建的住建、水利、交通(铁路、公路、机场)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延长工期及扩建项目也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今年将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总承包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工保证金,并要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养老工伤失业部门加强比对推送,精准定位、跟踪已开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社保经办部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及人员备案工作,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时报备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期内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地区人社局提醒,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企业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并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将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经办机构。

据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参保工人实名制管理,可在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申报备案。暂不具备动态申报人员增减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可以利用现场摄像、照相、单机或联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特征等信息技术考勤设施,即时记录、动态更新从业人员出勤情况,作为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的依据,并定期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线下办理的业务社保经办窗口人员即时办结,线上办理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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