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卡合尔曼·吐木尔) 11月8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1—10月,地区下达上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82亿元,用于支持各县(市)水利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新建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治及维修养护、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等,用于加快实施中型灌区改造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以及各县(市)水系连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利兴,则农业兴;水利旺,则五谷丰。近年来,地区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地区将指导督促各县(市)做好水利发展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