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丽娟 通讯员 曹春华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地区两级法院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校园普法
6月12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驻拜城县老虎台乡科台克吐尔村工作队队员走进村小学,开展以“呵护花蕾 守护成长”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专题讲座,并为全校197名小朋友送去书籍和彩笔等礼物,和小朋友们一起画画、做手工。
课堂上,驻村法官李玉洁根据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采用以案析法、PPT展示、互动问答等浅显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性侵害的类型、对象、作案手段及预防对策,就保护身体的重要性、如何避免性侵、遇到性侵如何防范报警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倾力调解
“他连着两年都在果园中放牧,对我补种的杏树树苗啃食、踩踏,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今年的承包费我不会按期支付。”6月10日,在柯坪县人民法院腾丽媛法官工作室,被告何某激动地对法官说。
原来,2021年3月15日,原告木某将自己的10亩果园承包给被告何某,双方签订5年合同,约定每年承包费为1.55万元。承包果园的第一年,何某发现木某的儿子在果园里放羊,对杏苗的生长造成严重影响。何某找到木某协商此事无果,便未支付第二年承包费用,木某于今年5月29日将何某起诉至柯坪县人民法院。
接到案件后,腾丽媛法官工作室人员通过剖析缘由、释法析理、解释法律条款等方式为双方调解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道歉并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木某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再索要合同违约费用,并同意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2万元抵偿何某作为果树苗损失费。被告何某于6月底前支付土地承包费1.55万元,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真情化解
6月8日下午,热某将一面写有“为民调解行善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库车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幸福鸟”调解室。
2013年6月,热某的爱人向赛某借款9.6万余元,期间热某先后向赛某还款8万余元,尚有1.6万元未还,赛某遂将热某及其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热某及其子女归还剩余的1.6万元借款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2.3万余元。
库车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幸福鸟”调解室法官经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对双方展开取证调查,向双方阐明案件法理,针对双方的还款诉求拟定折中的还款方案,不厌其烦地进行电话沟通。最终,热某与赛某的经济纠纷圆满化解,热某在调解室现场向赛某支付了1.8万元。
据悉,“幸福鸟”调解室自2023年4月成立以来,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指引、法律咨询、速裁速调、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参与调解纠纷70余件。库车市人民法院将以“龟兹天平”党建品牌为引领,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