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王瑾) “多亏了社保费缓缴政策,帮助我们解了燃眉之急。”4月3日,库车公共交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峰说。
记者从地区社保中心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养老保险缓缴政策于2022年12月底到期,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政策于今年3月底到期。截至今年3月底,地区共为277家企业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2189.77万元。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缓缴期满后,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足月)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不会影响退休等相关个人权益。
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要告知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时办理缓缴期间的单位部分社保费补收、核定、征集、推送税务等相关业务,确保用人单位缓缴的社保费按期补齐。今后,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进一步简化流程,高效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