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戴强) 3月9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为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今年地区财政已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94亿元,将惠及全地区32万名中小学生。
据了解,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自治区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补助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为持续巩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果,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将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阿克苏作为国家计划地区,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
按照每生每天5元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已全部分配至各县(市)。其中:阿克苏市5222.03万元、库车市5230.83万元、温宿县2628.02万元、沙雅县3283.16万元、新和县2892.04万元、拜城县2993.3万元、阿瓦提县3152.41万元、乌什县3256.13万元、柯坪县82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