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阿力木江) 1月13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近日地区财政局及时拨付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72万元,增幅为4.72%。
补助资金拨付至乌什、柯坪两个脱贫县,分别为2.64亿元和7269万元,剩余资金拨付其他7个县(市)。
地区各县(市)把发展产业类和带动就业类项目作为重点,提前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今后,地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