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同时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要求,阿克苏市定于2022年9月18日12时00分在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试鸣范围
阿克苏市城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开展。
阿克苏地区住建局(人防办)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