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2 阿克苏日报社出版党报热线:(0997)2142110
广告热线:(0997)2122100 2135001订阅热线:(0997)2120100






2022年08月25日

地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王秀琦) 8月23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获悉,该局与民政局、残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残联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发放时间、系统管理、发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孤儿分散收养资金、特困分散供养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发放一次,须于当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每两月发放一次,须于双月(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工作;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须于第三个月(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通知》明确,社会救助系统、金民工程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数据要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中的数据一致,需在资金发放前完成信息录入的,必须按规定完成;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在资金发放后5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县(市)民政、残联组织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须于每月10日前将残疾人证等数据更新情况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

--> 2022-08-25 2 2 阿克苏日报 content_70034.html 1 地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