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唐华容 通讯员 修明远) 2月28日,记者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日前地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地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及强化保障落实等方面,为全面强化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提供了指导意见。
通知强调,各县(市)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等基层组织,辅助开展监督检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建强乡(镇)、村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配备一辆消防车,充分发挥网格员、保安、驻村工作队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深入村(居)民住宅、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等开展防火巡查,宣传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
通知要求,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要通过部门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每年分批开展一次基层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轮训;每季度指导召开一次基层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问题,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每季度对公安(边境)派出所开展一次消防监督业务指导;每月指导并与基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指导基层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制定落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措施,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指导基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奋力开创基层消防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