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记者 宁燕 通讯员 张君珍)9月10日,记者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依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自治区民委于9月初命名地区11个单位为“2021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获得荣誉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分别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沙雅县、乌什县乌什镇、拜城县拜城镇、阿瓦提县阿瓦提镇、地区教育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英巴扎社区、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阔什吐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