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2 阿克苏日报社出版党报热线:(0997)2142110
广告热线:(0997)2122100 2135001订阅热线:(0997)2120100






2021年08月24日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自热食品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产品 严格操作流程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汤攀) 自热食品因其食用方便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容易引发消费纠纷。8月23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自热食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食用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产品,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

在食用自热食品前,消费者如发现自热包有漏粉等现象,不要使用。应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产品提示操作。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就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在加热时,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使用自热食品时,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此外,消费者要看护好儿童,在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发生反应。

消费者食用自热食品要注意场所,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使用自热食品时,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不要在汽车、火车车厢等密闭、狭小的环境中食用。消费者在旅途中携带或食用自热食品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

--> 2021-08-24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自热食品消费提示​ 2 2 阿克苏日报 content_48324.html 1 选择正规产品 严格操作流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