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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36类重特大疾病发生大额费用给予再次救助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吴智萍 通讯员 龙德洪) “我查出乳腺癌后,柯坪县人民医院帮我转院到自治区肿瘤医院做手术,花了7万多元,报销后我自己才掏了2000多元,感谢党的医疗惠民政策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阿孜古丽·艾麦提感动地说。

阿孜古丽·艾麦提是柯坪县玉尔其乡的低保户,一年前,她在全民免费健康体检中被查出患有乳腺癌,通过手术治疗,她的身体渐渐康复。当地医保局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二次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了她的经济负担。

4月1日,记者从地区医保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继续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地区医保局分类分档落实困难人群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按照340元全额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按照170元定额补贴,共补贴34.34万人,支出4916.9万元,确保困难人群医疗有保障。

同时,地区医保局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发生医疗费用后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险后,医疗救助按照80%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开展住院救助10317人(次),支出887.6万元;门诊救助15081人(次),支出115.63万元。

地区医保局对患有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脑瘫、血友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等36类重特大疾病发生大额费用给予再次救助,共计救助1291人(次),支出69.12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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