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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张婧 通讯员 李一凡) 4月1日起,地区正式开始办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那么,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有哪些?办理程序是什么?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您解读。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两项基本条件,即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自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均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证件为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协议、实际支付凭证(同时建议携带结婚证、多产权共有人支取协议书)。

在缴存储户提供相应材料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地址(与加装电梯小区进行系统数据关联)、提取金额、收款人、收款银行、收款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地区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受理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据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面开通,将切实减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居民自筹资金的压力。下一步,地区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缴存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9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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