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任红芳 通讯员 梁佳妮) 9月4日,记者从阿克苏市商务局了解到,为促进当前消费增长,阿克苏市出台促进当前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对销售地产品贡献大的电商企业和个人,三种类型的汽车购置消费予以补贴。
对于销售地产品贡献大的电商企业和个人按照认定销售额的1%给予奖补。凡是在阿克苏市境内注册通过线上销售红枣、核桃、苹果、香梨、木耳等系列产品以及具有当地特色的农特产品的企业及个体,单月销售额3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给予1%补助,补贴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汽车消费补助方面,加快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推进汽车销售。对今年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销售证明购买新车;给予购车款1%的补助;鼓励个人消费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今年内购置新能源汽车,每辆给予购车款1%的补助。同时,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今年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每辆给予购车款1%的补助。
补助对象为:凡是持有阿克苏市身份证或居住证,在阿克苏市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购买7座以下汽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购买新车车主名称一致)消费者。以及凡是持有阿克苏市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居民,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和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