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杨硕 通讯员 张月) 7月30日,“新疆公安”App推出身份证丢失补领在线办理服务,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据悉,该项举措是自治区公安部门依托“互联网+户籍业务”管理模式,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便民服务的一项具体内容,旨在方便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地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关于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部署要求,为减少聚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持续推出了“网上办、自助办、电话办、预约办、急事特办”等服务方式,通过引导群众下载“新疆公安”App,实时了解办事流程、审批进程、结果等信息,实现了用户网上资料预审、网络办理、邮政快递服务和在线咨询等户籍业务办理、咨询的全方位服务。
据悉,为全力破解群众落户难、办证慢等“痛点”“堵点”问题,全纬度展示阿克苏公安智慧警务、“放管服”改革成效,疫情防控期间,地区各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采取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了依规收养报户、出生申报、死亡注销、姓名(名)变更、族别变更、身份证办理等22项户籍业务网上办理。
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以来,地区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对接,发动各级力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类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视大屏和各类网络平台进行重点宣传,全天候滚动播放《新疆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宣传片》,广泛向社会公布办理咨询、预约服务电话,畅通24小时“急事特办”通道,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警民关系持续和谐,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便民服务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延长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凡地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地州外省、地、县(市)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阿克苏地区的《户口迁移证》,经网上核验后,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
二是及时更换户口迁移证件。因疫情造成群众持有的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过期,地州外省、地、县(市)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三是延长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期限。疫情防控期间,新生婴儿未在出生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后,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申报出生登记。
四是延长电子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电子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可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后60天,证件持有人在疫情解除日后60天内,申请电子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一律视为按期签注。
五是开辟办理居住证“战时通道”。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单位可以确定一名负责人与属地公安机关对接,将本单位所需办理电子居住证人员名单上报属地公安机关,属地公安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电子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