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刘红文 通讯员 李春琼) 记者6月8日从阿克苏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阿克苏市财政局提前下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984.43万元,对城市及农村客运车辆经营人员及企业进行油价补贴。
阿克苏市财政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下达的油价补贴是2019年度城市公交及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其中,农村客运补贴资金828.58万元,主要补贴农村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补贴资金155.85万元,主要补贴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为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付,阿克苏市将加强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规定,补贴各车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系统平台,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发放。
据悉,阿克苏市财政局已将补贴资金下拨到相关部门,城市公交油价补贴由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由车辆所在地的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城市及农村客运车辆经营人员可持相关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