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9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