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什讯 (通讯员 刘红梅) 7月7日晚,乌什县乌什镇新城路个体户高先生冒雨将捡到的钱包送至失主李某居住的小区,李某感激万分,立即拿出现金表示感谢,但被高先生一口回绝。
当日23时许,高先生来到其商铺附近的一家牛肉面店吃晚餐,用餐完毕后,刚走出饭店门口,就捡到一个黑色钱包。“当时下着雨,我向四周张望,发现没有其他人,想着失主应该已经离开了,要是发现钱包丢失,不知该多着急。”高先生说,为找到失主联系方式,他打开钱包,只见里面有银行卡数张、身份证、现金等物品。
“我翻出一张名片,上面有电话号码。”高先生说,他立即拨打此号码,与李某核实后,确认钱包正是李某所有。问清李某的居住地址后,高先生将钱包送至小区门口。
“这几百元表达我的谢意,请你收下!”李某接过钱包后,从中取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高先生。“不用,一点小事!”高先生拒绝后驾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