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实习记者 胡潇潇 通讯员 史玉村) 7月4日,记者从阿克苏市税务局了解到,自6月1日起,该局在地区推行“互联网+有奖发票”活动,当月9724人次参加活动,中奖9495人次,中奖率达97.3%。
“我有次去饭店吃饭,知道有这个活动,就索要了发票,通过微信公众号‘阿克苏税务’参与摇奖,没想到中了二等奖100元,非常开心。我觉得开展这个活动挺有意义的,一方面鼓励我们消费者索要发票,另一方面宣传税法,一举两得。”阿克苏市民王先生说。
据了解,有奖发票以地区为摇奖区域,采用“两次”摇奖模式,设置五种奖项,开奖金额5—300元不等。只有地区范围内商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能参与微信摇奖。有奖发票使用面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服务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阿克苏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所长李仕勇介绍:“向商家索要发票是公民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减少商家瞒报信息。通过发票摇奖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人如实计算收入,最终实现税款缴纳。”